时间:2025/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号

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东城投发﹝﹞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8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向“盐城核瑞润东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