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打造群众满意平安校园

9月15日下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巧全指出,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关乎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增强平安校园建设的行动自觉。要强化问题导向,既要“号脉诊断”、找准症结,更要“开方治病”、拿出良策,以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精神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要织密防控网络,强力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构筑平安校园建设的铜墙铁壁。要狠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保障,坚持上下联动、条线互动、整体推动、强化督查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校园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国家的希望,

校园安全、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幸福,

事关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

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然而,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依然突出,

形势依然严峻。

年以来,

全省发生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起,

造成中小学生死亡66人,

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5%和3%。

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呈现三大特点

◆特点一:违规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隐患大

从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交通方式来看,乘车、驾驶非机动车、步行发生交通事故分别占比54.2%、31.4%和14.3%。其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死亡的14人,全部未满16周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特点二:农村道路事故占比近5成

从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路段来看,今年以来发生在农村道路的学生交通事故起、死亡34人,分别占总数的49.3%、51.5%;发生在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21人,分别占总数的36.2%、31.8%。

◆特点三:上下学时段事故较为高发

涉及学生交通事故较为高发的2个时段分别为16-18时和6-7时,这些时段主要是中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其中,16-17时发生交通事故54起(死亡8人),占事故总数的10.2%;17-18时发生交通事故47起(死亡5人),占事故总数的8.9%;6-7时发生交通事故37起(死亡5人),占事故总数的7%。

联合执法严查接送学生车辆

在开学前夕,盐城公安交警部门已经联合当地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和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清查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资格,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在此基础上,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秩序整治,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使用拖拉机、货车等非载客车辆以及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拼车接送多名学生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标准、无校车标牌、驾驶人无驾驶校车资质等“黑校车”行为。

三(四)轮电动车违法接送突出

自9月1日开学至今,盐城交警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设置护学岗、执勤点,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检查、劝导活动,检查中发现,农村地区存在部分家长使用安全性能较差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多名学生现象,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一律予以暂扣处理,并通报学校和教育部门。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盐城交警还向学校及学生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时,盐城交警还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导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情况开展暗访检查,约谈学校主要领导。

交警部门发布五条安全出行提示

一、驾驶校车要严格按照审核线路行驶,严禁超员、超速,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业务。

二、严禁使用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三(四)轮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三、学生集中上下学应选择乘坐有正规标识的校车,拒绝黑校车、超员车,落座后要系好安全带。

四、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对查实的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视情予以奖励。举报电话。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首先,要乘坐合法车辆。学生和家长应当自觉抵制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不坐黑车、超员车。乘坐校车、订制公交时,落座后要系上安全带。

其次,家长要当好表率。家长接送学生时,车辆不要在校门口长时间违规停放等候,共同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后座只允许乘坐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第三,学生骑行要注意。初高中生骑车上学的不在少数,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年满12岁的儿童可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时速必须控制在20km/h以内。而初中生年龄普遍在16岁以下,可以骑自行车,但严禁骑电动车。

今年以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高中生骑电动自行车车逆向行驶

发生事故被撞身亡

年8月14日20时30分许,宗某(高中生,1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徐州市三环南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矿大铁路立交中段时,与沿三环南路由西向东陈安川驾驶的苏CE号小型轿车发生刮碰后,又被沿三环南路由西向东温全己驾驶的苏CZG号小型轿车发生相撞交通事故,造成宗某受伤,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儿童横穿绿化隔离带

在非机动车道被电动车撞伤

年8月13日20时许,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新沂市轻工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金鼎名城东门南侧地段,与由东向西横穿隔离绿化带后步入非机动车道内的陆某(年出生)发生交通事故,致陆某受伤。

两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横穿省道公路

双双被撞身亡

年3月18日15时28分,徐某驾驶轿车沿省道由南向北行至宿迁境内41.6公里处,与由西向东越过道路中间隔离带横过道路的蔡某(男,11岁,小学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至蔡某和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刘某(男,10岁,小学生)当场死亡。

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撞步行老人

致其身亡

年5月14日20时40分许,尤某(男,14岁)驾驶自行车行至南通市濠东路城中小学附近路段,所驾车辆碰撞步行的陈某(女,58岁),致陈某受伤,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学生安全为核心,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校园秩序,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加安全、阳光的成长环境,向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交上一份合格答卷。支持的,请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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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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