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要注意些什么 http://news.39.net/bjzkhbzy/170417/5291513.html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地科技部门按照《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省培育库在库企业动态管理,与相关部门协同,认真核查在库企业情况,梳理拟出库企业及取消培育资格企业。同时组织在库企业填报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并填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度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企业汇总表”、“培育期内入库企业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 2、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本地科技部门按照省、市相关奖励文件要求,及时足额下达培育资金和认定奖励资金,填报好“地方培育资金对年度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拨付单、收据、银行转账单等证明文件。对上年度地方培育资金未对年度入库企业奖励但已提供承诺函的地区,还须一并上报“地方培育资金对年度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及资金下达文件。 3、请各地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如有必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确保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度出库及取消培育资格企业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最迟于6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 附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盐城市财政局 年2月8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