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毕业生指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除外)。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