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7-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近期,盐城市阜宁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检查组在县交通运输局查看相关台账时,发现该局下属单位公路管理站的一辆公车在1年内换了6条轮胎。记录显示,这辆公车在年1月行驶里程达20多万公里时更换了2条轮胎,6月份行驶里程达24万公里时又更换了4条轮胎。原来,年1月更换2条轮胎是真实的。年6月,车在工地上不小心扎到了钢筋,其中一新一旧2条轮胎损坏无法修补,所以又更换了2条轮胎。而另外2条则是虚报的,田某冒领了费用。根据查明的违纪事实,阜宁县纪委监委对驾驶员田某立案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纪资金;对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公车管理、使用负有监管职责的办公室主任姚某、时任党总支书记徐某进行提醒谈话。来源:清廉江苏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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