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我已经到学校报到了,贵阳很漂亮。小晨(化名)也考上了大学,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了小安(化名)打来的电话。这通电话的背后,其实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这个故事要从去年说起。小安和小晨是前段时间在亭湖区检察院接受帮教的两名高考生。去年8月,小安和小晨在亭湖区某社区附近,先后3次偷了3辆电瓶车。去年10月,该案移送至亭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阅卷发现两名孩子正在读高三,处在人生的关键时期。 “孩子已经进入高三,这次犯事会不会影响她们以后考大学和找工作啊?”两位孩子的母亲焦急地问检察官。检察官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规定,及时打消她们的疑虑。 经社会调查了解,小安、小晨日常表现良好。承办检察官综合分析认为,小安、小晨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退赃等悔罪表现,没有前科劣迹,又都是高三学生,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给她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要比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效果更好。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考虑两人的主观恶性,亭湖区检察院分别对小安、小晨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对两人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要求她们按照规定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 在检察官的教育感化下,小安、小晨发奋学习,小安顺利考上某省重点大学,小晨也被自己心仪的院校录取。李布新记者陈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