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盐都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医保业务正常办理,保障广大参保群众医保待遇不脱节,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医保公共服务“不见面”办理工作的要求,现就医保公共服务“不见面”办理事项和办理渠道公告如下: (一)办理事项 参保信息查询、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办理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打印〖参保凭证〗、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理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报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办理医药机构申请定点相关手续、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等业务。 (二)办理渠道 全省 1.江苏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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