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1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网友Gufuvjvjvifg在盐城网发帖称:

(以下为原文)

年五月3号下午父亲因车祸住医院创伤中心icu,五月十号中午12点在家属不知道情的没有任何签字的情况下给患者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在这之前icu的陈主任说过可能要气管切开,但他跟家属说切开还要住院一个月,切开不看还等于没切开,我们犹豫了。

因为撞人的人是电动三轮车没有保险,自身也没有钱,目前任何的钱都是自家垫的,经济已经山穷水尽,普通家庭怎么可能接受的了一个月icu的治疗。

我们家属也准备商量带回家护理,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吃不消这样的心理经济上的折腾了,现在在icu里病情得不到好转还一天只能见一次!我们家里也在商讨准备带回家,医院突通知我们交医药费,此刻我们疑问怎么早上才交的钱又要交钱,问怎么又要交钱了,护士回答不知道,然后陈主任过来说你家气管被切开了,跟护士说赶紧把手术单拿过来补签个字,我选择不签,陈主任说这个字你爱签不签不签就罢!这是一位医生说出的话!!

在给大家讲个事情,难道是巧合吗?有一位其他的病人签字了没给人家切开,我家的没签你给切开了!这是巧合还是说工作上的严重失职!!!

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11号我要求复印病例,遭到拒绝,在这期间他们在里面会做怎样的应急处置呢,病历怎么串改我们无可耐何,后来我们问主任你怎么可以不顾家属的意见私自切开了,而且并不是急救情况下!他说你们家属口头同意的!口头同意?你这么说我们拿你也没办法。

医院人这么多我问他当时在何时何地哪个时间,边上有谁,哪个人证,医院处处是摄像头,他回答不上来了。

直到今天五月13号,今早十点多家属交代病情时间,他当着其他病患的家属面说,你家口头同意的,你家现在不就是不给病人看医院陪点钱嘛!这是陈主任说出的话,我请问你你有没有医德,医者父母心!!!

你说这种话,之前跟我们私下沟通的时候承认了没签字就切,是他们的错,现在当着其他病患家属的面上你把舆论往钱这里带。

我们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一直没说过钱,一直在担心气管切开引起的并发症,你说这种话,你居心何在!!!我们的父亲!就这么一位父亲!六十七岁苦了一辈子,想给他讨个公道!

讨论你气管切开引起的并发症,你们呢对家属的诉求视而不见,一味的推脱,说去医患沟通办公室,我们今早去了,人家还不知道这个事,给我们做了记录打发了两句让我们回去等通知!我们的内心有多么无奈痛苦!

老父亲还躺在里面,痛苦的表情一幕幕的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你陈**主任在给病人切开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给患者家属后期带来的麻烦!给病人器官带来的伤害!我们这个普通的家庭经得起这么折腾吗?不能为了钱初心都不要了呀!!

我们想要一个说法一个公道……有错承认我们会选择原谅,但一味的逃避是你们应有的态度吗?我们是平白老百姓,可能你们内部已经做好了应急处置把我们当傻瓜一样,任由你们消遣,但将来以后呢?以后在其他病人身上发生这样的情况呢?同样的对待方式?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就这样的工作态度。

医院可医院了吧!请回应我们!!!请给我们家属一个说法!!!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抢救垂危患者,不能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急救,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就从法律层面,给危急患者扩宽了求生的“绿色通道”,也给医务工作者坚持积极施救的价值导向扫除后顾之忧。

当然,救死扶伤不是医生肆意“开刀”的尚方宝剑。非得是那种不马上救就会有极大风险、刻不容缓的情况,才能走这条绿色通道。鼓励施救的同时,也要最大限度保障患者对自己的处置权和风险知情权。具体说,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若面对有家属陪同的患者,反复商量仍拒绝签字的,医院不能强求。另一方面,对于非致命疾病,医生不能随意行使特殊干预权,以“为患者着想”为名、不顾患者和家属意愿进行治疗。否则将为小病大医、诱导患者等医疗腐败行为提供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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