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月5日至1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盐城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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