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争先创优实施意见(试行)》,围绕树立好形象、打造好品牌、构建好秩序、力争好位次、运用好结果等方面,全面启动争先创优活动,推动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坚持学习引领,提升能力树形象。 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全系统党员干部强化政治自觉,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争做政治优良好职工、业务精通好标兵、勤政廉政好干部,着力培养一批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坚持履职尽责,比学赶超争先进。坚持履职尽责,比学赶超争先进。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高标准、高定位,主动将眼光放在全省、长三角、全国来考量,用更宽视野、更高标准找寻领先标杆、找准比学榜样,努力在对标找差中跨越赶超,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打造领先率先、试点示范好品牌。 坚持严格管理,建章立制促规范。积极主动作为,及时沟通协调。坚持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坚持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主动认领,坚决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建品牌。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做实基础工作,确保规定动作全完成、不扣分。坚持立足实际勇创新,做优特色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实际,主动创新创特,及时研究出台创新性的项目或对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特色工作有亮点、能加分。各驻县(市、区)局和市局处室单位每年年初申报品牌项目,年中实施,年底考核评比,确定优秀项目予以表彰。 坚持结果导向,奖优罚劣提质效。凡是处室单位综合工作在中央及省市年度考核和各类评比中荣获第一名或进入第一等次的,一律给予表彰奖励,所在处室单位优先确定为先进。凡是处室单位未完成中央及省市下达的生态环境质量等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年度考核中的位列最后一名或最差等次的,所在处室单位要向市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最后一名或最差等次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轮岗交流。 来源:局机关党委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