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当今社会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条件。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总能看到一些被执行人出尔反尔,弄虚作假,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对于这样的“老赖”,大丰法院用行动表明态度——零容忍。 记者在大丰法院执行局,正好赶上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正在执行。透明玻璃的两边分别是案件的被执行人和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属,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正在与双方沟通协商。 申请执行人亲属李福亮:肇事者骑的是三无摩托车,把我儿媳妇撞伤了,医院治疗,治疗的具体费用,法院判下来三万五千元。他到现在都不履行,不履行以后我就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到现在还没有履行的结束。 据了解,肇事男子名叫茅建飞。自法院判决后,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和解协议的行为,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仍要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才会分几次还款,且协议期间,存在将原手机号码停机,更换新号码等规避执行的现象。这次已经是第三次催促他还款了。 大丰法院执行局法官孙寿如:本院将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被执行人不履行,本院将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其尽快履行到位。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压缩失信者生存空间,迫使失信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是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初衷。对不诚信行为,法院的态度是坚决的,手段有力。 大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刚:近年来,我院坚持破解执行难问题,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整合各类资源,加强与多部门联动,努力构建诚信的监控网络,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从源头上铲除失信者滋生土壤,努力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