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以待 市金融办公开遴选 盐城市金融办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范围及人数 盐城市金融办科员及以下职位,面向全市各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工作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类专业1名,经济类、财务财会类专业1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6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年及以后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金融办组织。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金融办综合法规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楼室),联系人:程蓉,联系。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金融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金融办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遴选职位人数5: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核减直至取消相应职位的遴选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笔试总分分,笔试主要测试相应专业知识和机关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合格线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金融办共同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金融办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后,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金融办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盐城市金融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市卫计委部分直属单位招聘 为加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盐城市范围内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所有材料取得时间、工龄计算时间截点为年6月30日。原件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无原件材料者不予接受报名。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及市卫生计生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结束后,将岗位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笔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应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年应届毕业生于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盐城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8804(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温暖人社服务公众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