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3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听说盐城人大

又上学习强国啦!

什么工作被点赞?

不着急

小编带你一起看

年6月10日

立法为民有力度

不断提升幸福感

百姓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在天蓝水清的百河之城,在宜居宜业的红色之城盐城。幸福感,有蓝天碧水点缀;幸福感,有乡土文化留存;幸福感,有高质量发展支撑……幸福感,藏在盐城人大立法的每一个民生细节中。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立良法、促善治,立法工作由起步探索、持续发展、逐步完善到不断创新,在“创新”和“精细”上聚焦发力,在提高质效、务实管用上出实招,走出了一条有力度、有温度、有广度的盐城立法模式,为建设“四新盐城”构筑起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守正创新盐城立法有力度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特色立法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检验地方立法水平的重要标准、是保证法规有效管用的重要途径、是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内在要求。年7月,盐城市拿到地方立法“门票”,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秉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突破的立法思路,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从“立法量的累加”到“立法质的提升”。

盐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源多次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构建市域社会治理规范体系。”

《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湿地类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于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通过建立统一规划管理、生态红线保护、建设项目准入、生态补偿、执法协作、公益诉讼等制度,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黄海湿地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利用。年7月5日,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召开的第43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江苏盐城黄海湿地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14处世界自然遗产,填补了我国滨海湿地类自然遗产空白和江苏省自然遗产空白,该条例为黄海湿地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盐城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成功跻身世界遗产,盐城市黄海湿地升格为全人类的瑰宝,如何科学保护管理利用,牵动全世界的共同目光,立法保护大美湿地意义非凡。

“申遗不是目的,保护世界遗产才是,盐城制定专属法规,用最严格的法治保护黄海湿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大家的家园。”市民们纷纷说。

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旧思维的“图”索不到新问题的“骥”。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一些多层房屋大多未装电梯,居住在这些房屋里的人们逐步进入老龄化,上楼下楼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老小区也能装电梯……在坚持“不抵触”的前提下,《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出规定,这在全国具有开创性,为住宅小区业主加装电梯提供了法律依据。年3月1日起,《盐城市城乡规划条例》正式施行。

“悬空老人”最开心,高层住户享便捷。今年83岁的花兰英奶奶,住在衡泰冠城室,对这部电梯的评价是“感觉非常幸福。”花兰英80多岁了,精神特别好,仍然每天帮儿子家买菜烧饭。她说,“以前每天早上买菜爬楼都感觉腿关节不舒服,只好尽量减少上下楼的次数。现在想什么时候上下楼都行,电梯一按就到了,真的很幸福。”

让百姓更有幸福感盐城立法有温度

从“民心”上考量立法内容。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把握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特征,着力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及时回答时代赋予的新课题,对于群众有呼声的立法项目,发扬立即就办的精神,迅速启动、抓紧立项,既重效率、又出精品,真正立以人民为中心、有效管用之法。

“天空更蓝了,空气更好了,河流更清了,环境更美了。”随着《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在盐城生活的人们,这种感受愈加强烈。

好生态是民生也是民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绿化的需求越来越高。然而,在盐城绿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经市委批准,确定将绿化条例作为盐城首个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敦说:“这是全省第一部城乡统筹的绿化条例,制定出台该部法规,关系民生福祉,惠及后人、影响深远。”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正处于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期,扬尘污染成为影响盐城好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剑指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明确防范措施,细化了不同污染源的防治措施。《条例》分别对工地施工、装饰装修施工、拆除工程施工、绿化施工和养护作业、城市道路保洁作业以及物料堆放等扬尘污染作出明确具体的防治措施规定,使有关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有了详细的参考标准。明确了特定时期可以对城市建成区内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

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盐城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盐城蓝”“盐城好空气”成为盐城一张遐迩闻名的靓丽名片。

一切依靠人民让立法获得最大公约数

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让立法获得更大公约数,“打开门”无疑是最好的方式。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以多元的参与机制广纳民意,立法信息公开更透明,立法参与面更广泛。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办法》《盐城市人大法制专业代表组工作规定》的制定,充分发挥了实务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的优势互补作用,发挥了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制定《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民主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为全市15个民主立法联系点的设立和运行提供制度支撑,切实提高民主立法水平。

陕北有个延安,苏北有个盐城。作为革命老区,盐城红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分布也相当广泛。全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有处,其中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4处。留住“红色记忆”,抢救、保护红色文化资源迫在眉睫,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对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加以规范和指导。

在《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工作协调推进会、专家咨询会、论证会30多次,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所在地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专家学者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梳理吸收多条建议,先后修改20余稿。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条例(草案)》,组成人员纷纷提出修改意见,经常为了一句话、一个字该怎么表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展开气氛热烈的PK。

“这才是立法的味道。”不少现场的工作人员颇有感慨。

“开门立法在这部法规的制定过程中体现得尤为生动。”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秦光蔚深有感触地说,她是盐城地方立法民主参与的见证人之一,以人大代表以及行业专家的身份参与了10多次的立法调研会。

一审后,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一审修改建议的基础上,又多次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征集多条意见建议。自《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至通过,前后数易其稿,中间对具体条文的反复修改更是无法计数。《条例》由第一稿的36条,最终变成了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43条。

良法善治,蕴含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力度、有温度、有广度的盐城立法模式,必将为盐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民主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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