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事。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城市交通关系每一个人的出行,有人抱怨市区交通拥堵、管理不力,但大家在抱怨的同时,是否注意到自己的交通行为守法呢?是否认识到不文明出行对城市交通带来的影响?我们又该如何改变交通陋习,来提升出行文明呢? 5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文明交通“红黑榜”,而在交通出行面对“红“与”黑“时,您会如何选择呢? 红榜 烈日下的一道风景线——文明交通志愿者 文明交通志愿者在路边“执勤”(警方供图) 文明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是展现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的窗口。 近日,市交警支队开展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今年以来已查处机动车闯红灯起、乱变道起、非机动车各项违法行为起、清拖违停辆、酒后驾驶起,其中醉驾55起。经过整治,市区交通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显著,但仍然有少部分不文明交通现象的出现。部分路口有违停车辆、有的行人通过路口直接无视信号灯的存在,还有少部分非机动车乱骑乱行,存在闯红灯、逆行等现象。 然而,在我们的日常出行过程中,可以看到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管烈日还是严寒,身穿红马甲,头戴小红帽,和交警同志一样,坚守在路口,劝导各种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与出行过程中不文明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文明交通的创建尽心尽力,他们就是文明交通志愿者。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 文化城岗(孙红梅):她是一名家庭主妇,利用业务时间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用她的话说闲着也是闲着,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尽一点自己的力量她心中很坦然也很舒服。 宝龙西岗(朱国芳):退休之前,她是一名保安,现在退休了,她离岗不离职,参与了志愿者工作,在路口她面带微笑、指挥积极,有时面对不停劝阻的市民,她也总是能耐心的劝说。在路口,民辅警和其他志愿者都亲切的称朱国芳叫朱大姑,朱大姑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得到了岗点民辅警和过路群众的一直好评。 建军岗(志愿者团队):建军岗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一直是市区的模范路口,路口交通违法少、秩序良好,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路口成绩的取得志愿者的工作功不可没,建军岗的志愿者团队积极履职,劝导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交通参与者实行二次过街。志愿者团队中,有一名年龄较大的蒋书凤。他的言语很朴实,但是工作起来却一点都不含糊。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交通是文明城市的标签,我守法、我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健康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盐城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黑榜 出租车、公交车违法“大户” 出租车随意上下客(警方供图) 4月初,我市交警部门曝光了一批今年以来我市出租车的违法前十名。现在,交警部门在出租车的基础上又加入了公交车信息,全面对我大市区出租车、公交车违法“大户”进行常态化曝光。 今年以来,警方共查处大市区出租车违法三千余起。其中,前10辆出租车违法“大户”中,苏JB出租车“蝉联”了第一名,非现场违法记录由上次的16次增加到了22次。 出租车与公交车作为营运车辆,每天大量时间在道路上行驶,其守法程度直接影响我市交通情况,备受人们 5月17日下午,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蒋宏池,在市区开发大道与大庆路口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一辆非机动车由北向东左拐弯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此时正值高峰,车流滚滚,不少车辆看见非机动车都纷纷急转向避让,蒋宏池见状立即上前将非机动车拦截查获。 民警通过网上核查,当事人男子名叫韦某,亭湖区人。民警依法告知韦某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法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对其予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但是当事人韦某拒不配合,不接受民警的处罚。在民警指挥韦某到路边接受处罚的过程中,韦某情绪失控,推搡并辱骂民警,在拉扯过程中,将民警的警服撕坏,后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同时报通知辖区派出所到现场处置。5月18日,韦某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亭湖公安分局处以拘留6天的行政处罚。 附:出租车违法前八名 本篇报道由盐城晚报记者原创,转载请标明出处及作者。 盐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君健 李永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