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年6月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凡以个人缴费方式参加盐城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连续缴费至年6月的参保人员,均为本次缴费对象。缴费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号或社会保障卡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费。 二、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1、缴费时间:年7月1日-年7月31日 2、缴费地点:市区江苏银行任一网点 3、缴费标准:按照《关于发布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盐人社[]26号)规定,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72元)。 三、重要提示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从8月1日起暂停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以上的,在按规定补缴后,视同首次参保,执行统筹待遇挂钩政策。 咨询3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年6月29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