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立五项机制切实承担起安全评价机构监管责任,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服务环境。 建立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机构警示教育会、工作座谈会、学习交流会等活动,制定出台《盐城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机构自律意识和服务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净化服务市场。先后召开了2次安全评价机构警示教育会、5次工作座谈和学习交流会,与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签订了承诺书,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意识。 建立长效执法机制。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协同联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将安全评价机构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共对份安全评价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工贸行业安全技术服务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和隐患条,对21起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建立警示曝光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曝光制度,切实让安全评价机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警示效果和震慑效应。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印发3批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通报12家安全评价机构21起违法违规行为,并在“盐城应急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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