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5月15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①资格条件中的“年毕业生”,指在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年和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31日。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学科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教练岗位的,须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 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详见文末)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建湖县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年5月23日16:00前向建湖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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