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同意盐城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撤销县级大丰市,设立盐城市大丰区,以原大丰市的行政区域为大丰区的行政区域,大丰区人民政府驻大中镇大华东路1号。 此番调整之后,盐城市的行政区划将由之前2个区、2个县级市和5个县的格局,调整为3个区、1个县级市和5个县的格局。 大丰年5月始设县,历为东台属地,由东台析出,原名为台北县,意为东台北部,后因与台湾省台北市、台北县(今新北市)重名,年8月更名为大丰。年8月撤销大丰县,设立大丰市。大丰为中国麋鹿之乡,市域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72.54万人(年末)。大丰市改区后,将有利于大丰融入盐城大市区,发展平台优势更加凸显,将大力提升大丰发展的整体层次和水平;有利于提高大丰区域竞争力,新兴产业培育、沿海“三港”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将获得更多要素支持和项目支撑;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卫生、交通、文化、科技等共享市区优质资源,实现同城待遇。 再见,大丰市!你好,大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