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开区法院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法官助理2名 司法行政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法官助理:全市政法系统在编在岗公务员; 司法行政人员:全市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报考人员须符合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具有法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报考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两年;(2)报考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现职级须为一级科员(含相当职级层次)及以下职级;报考司法行政人员岗位的,现任副科职及以下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岗位条件,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附件1);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有公务员法和法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适岗评价、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个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人员须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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